(略):JX2024ZL00301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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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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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略)信息披露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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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新能源核心零部件产业园A区位于上饶
(略)1层东面1000㎡的食堂,钢混结构,首年起拍价为12万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出具的饶中信房评字【2024】第GS015号《评估报告》。2、本次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本次拍卖的标的上饶经济技术
(略)1层东面食堂十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000㎡,毛坯状态,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不论增减不影响成交总价。4、经营范围:主要用途为食堂及配套商业(
(略)等),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改变经营用途及从事非法活动。如发现以上行为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5、本次仅为场地租赁,租赁期限内,后期经营活动中所需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的办理;标的物一层中间的隔墙、水、电、物业、维修、电梯维保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自理。6、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对场所进行改建,需将改建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建。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需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7、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8、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9、本次成交价为首年的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10、成交价款的支付期限: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包括首期租金、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后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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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餐饮、食堂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需提供近三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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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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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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