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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忠县白公街道五洲大道12号1-6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9-06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忠县白公街道五洲大道12号1-6房屋
据评估报告载明:房屋建筑面积:47.93平方米,套内面积:41.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8年07月23日止,房屋名义层为负1层,(略)层为斜平街第2层,入户为玻璃门,已查封。
特别说明:1、(略)进行出租和经营管理,并签订了10年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委托期限:从开业之日起十年整,即暂定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协议约定:“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止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该铺位,商铺租赁决策权归乙方,租(略)场租金水平为准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每年支付年租金的10%给乙方作为运营管理服务费”,详情请见附件《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标的物所涉及的委托经营管理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2、(略)与《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略)不一致;标的物已办理大证:渝(2022)忠县不动产权第(略)号,尚未办理分户的产权证,能否办理分户产权证及办理的流程、费用等相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标的物(略)场为“五洲万商商贸城”,处于空置状态,与相邻房屋连通,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的,如要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标的物室内清水,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等动产,详见评估报告。
5、标的物的物业、水电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按照现状交付标的物(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略)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略)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略)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39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略)
(略)(略)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忠县白公街道五洲大道12号1-6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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