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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南湖路100号及100号1幢不动产及部分无证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9-07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00至2024年10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略)(https://(略),户名:(略)1(略)络司法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不动产及部分无证建筑物。
标的物详情:
1.苏州吴中经济(略)《房屋所有权证》
(略)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略)
房屋坐落
苏州吴中经济(略)
产别
股份制企业房产
结构
钢混
房屋总层数
4
所在层数
1-4
建筑面积
4988.06㎡
设计用途
非居住用房
苏州吴中经济(略)《国有土地使用证》
(略)
吴国用(2009)第(略)
坐落
苏州吴中经济(略)
(略)/图号
(略)/35.75-55.00
地类(用途)
商业用地(211)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5年06月27日
使用权面积
5532.30㎡
其中独用面积
5532.30㎡
计事
该宗地用途为:商业((略)场)
2.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房屋所有权证》
(略)
苏房权证吴中字第(略)
房屋坐落
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
产别
股份制企业房产
结构
钢混
房屋总层数
2
所在层数
1-2
建筑面积
3084.79㎡
设计用途
非居住用房
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国有土地使用证》
(略)
吴国用(2009)第(略)
坐落
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
(略)/图号
(略)/35.75-55.
地类(用途)
商业用地(211)
使用权类型
出让
终止日期
2045年06月27日
使用权面积
5363.90㎡
其中独用面积
5363.90㎡
计事
该宗地用途为:商业((略)场)
3.苏州吴中经济(略)1幢内建筑物实物状况表及无证建筑物平面示意图、面积统计等详情见附件1。
4.标的物测绘成果报告详情见附件2。
特别提醒:
1、(略)100(略)第三层888平方米,经营神仙居宾馆,租赁期限自2015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前五年每年租金(略),第六年起每年租金增加1%;
2、(略)100(略)一、二、三楼,经营KTV,租赁期限从2019年3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前三年每年租金(略),第四年、第五年每年租金(略),第六年起每年租金上浮1%;(略)100号房地产南栋西单元一层南门面,租赁面积32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每年租金(略)。因上述租赁合同签订于(略)案件立案((略))执行之后,且被执行人未经债权人不同意租赁给承租人,租金收入未清偿债务,若影响资产处置,则除去上述租赁权;
3、其他门面、摊位等租赁期限均已届满,为短期或临时租赁。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00至2024年10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
拍卖起拍价:70,833,420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及其整倍数。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略)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略);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略)
(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符合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去相关受理部门咨询了解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竞买人不符合当地的限购政策相关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于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4)桂03执恢29号,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略)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略)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自动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略)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咨询和看房费用。(略)提供其他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法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略)(略)
咨询电话:(略)(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电话:(略)张法官
联系地址:(略)
附:1.太地常信估(2024)第0703号评估报告
2.测绘成果报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江苏(略)1幢不动产及部分无证建筑物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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