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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7破20号深圳市豫兆临药业有限公司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9-07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9/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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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时间:27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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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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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略)之二《民事裁定书》,(略)进行重整。
(略)重整案的工作安排,(略)进行重整。为保障重整程序公开、公正,维护全体债权人权益,(略)重整成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略)基本情况
(略)于2012年9月28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100869R,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略)401。法定代表人赵五留。公司股东包括赵五留(持股比例为99.73%)、赵正洁(持股比例为0.27%)。
(略)的主营业务为避孕套、卫生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保健用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生物药品、一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的批发(凭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复热,凭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批发(限清咽类,营养素补充剂类,减肥类,增强免疫力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祛黄褐斑类,通便类,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压类#,凭有效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经营);经营三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不含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针)类,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二、(略)资产负债情况
(一)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核查,(略)的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应收款、药品经营企业资质,其中:(1)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略)银行存款0元,接管到执行款840,235.15元;(2)根据管理人调查,(略)目前有应收款7,288,007.58元,其中140,702.43元已追收至管理人账户,其余应收款仍在继续追收;(3)(略)持有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7日,(略)出售。
(二)负债情况
2024年9月3日,(略)9笔无异议债权总额为11,129,849.02元,其中1笔为税款债权,金额为249558.65元,其余均为普通债权;因债权复杂、涉及诉讼或超期申报未裁定确认的债权四笔,申报金额为16,799,888.48元;未申报税款债权233,575.23元。
2023年9月12日,(略)25名职工债权总额为430811.4元;未完成审查并公示7名职工的职工债权约617,138.55元。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投资资金,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4、重整投资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健全、内控制度有效运行,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
(一)报名期限
(略)重整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20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二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略)@zlwd.com。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包括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投资意向、投资金额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履历及相应证明材料;
4、意向重整投资人系法人的,(略)章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决议的有效文件;
5、意向重整投资人及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略)
注: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按手印,相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报名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三)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20日18:00前向以下管理人账户缴纳30万元报名保证金。未如期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重整投资,或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为准),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支付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并签署《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函》(见附件1)后,(略)的相关材料,(略)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进度不影响遴选程序和重整程序推进,管理人不对尽职调查结果做任何承诺,产生的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预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10月8日9: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重整预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重整预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书面意见后五日内调整。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调整,或者再次提交的重整预案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
(五)重整保证金
对于提交了合法有效的重整预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依据相关程序进行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重整保证金。管理人将根据重整预案、重整投资协议等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此前已支付的50万元重整保证金转化为重整投资款。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因重整投资人自身原因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重整投资人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保证金、重整投资款等。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六、其他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重整投资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3、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者人招募。

附件1:《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函》

(略)管理人
2024年9月6日
附件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pdf下载
附件1: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函.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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