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霞自然资告字[2024]挂7)
(略)霞自然资告字[2024]挂7
公告类型挂牌出让公告出让方式:
(略)
出让单位:
(略)
所
(略)市宁德
(略)(市、区)
(略)
报名起始时间
(略):00:00报名截止时间
(略):00:00
交易起始时间
(略):00:00挂牌交易截止时间
(略):00:00
文件领取开始时间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文件领取地点:
(略)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略):00:00
公告创建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重要通知:
.
(略)
经
(略)),
(略)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一)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
(略)区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二)
(略)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的所有股东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应由竞得人控股,占比股份不低于51%。
三、挂牌方式:
(略)
(二)特别约定:(1)本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2)本项目取得竣工备案证明后的第3个会计年度开始,受让人每年实际纳税额不低于15万元/亩(含获得免抵调库税款)。若实际入库税款低于15万元/亩的,受让人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向出让人或监管人支付税款差额,若受让人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按照税款差额万分之五的标准缴纳违约金。(3)受让人未完成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要求的,出让人或监管人均有权责令受让人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到位,如受让人未按期整改到位的视同根本违约,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亩8.1万元的标准计算(8.1万元为每亩投资强度270万元的3%)并承担因违约给出让人造成的损失,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本宗地范围内砂石土资源除项目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自用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
(略)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处置。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详见须知文件。
(略)自然资源局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附表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其它条件备注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1
(略)长春镇渔洋里村21775.10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面积21775.1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1.35≤R≤3≥40%等于0%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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