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湖
(略)彭岗(李元)组村庄房屋拆除、清运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略)
1、
(略):双建施招-2024SDGZ-0028
2、项目名称:
(略)
3、项目地点:
(略)
4、项目单位:
(略)
5、服务内容:涉及湖
(略)彭岗(李元)组村庄房屋等地面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投标人应在报名成功后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确定实有数量及周围环境,慎重报价,代理部门及招标人:
(略)
6、项目概算:涉及湖
(略)有数量及周围环境,慎重报价,代理部门及招标人:
(略)
7、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之日起,需12日历日内将房屋等完成拆除、清运并净地交付。
8、本次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方为中标方,中标企业需向委托人缴纳1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房屋建筑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件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及其
(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
(略)及其
(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
(略)及其
(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
(略)及其
(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略)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
(略)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
(略)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
(略)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略)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9:30(过时不接收)
2、递交及评价地点:
(略)
3、现场踏勘联系人:
(略)
4、评价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
5、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报价单需报综合单价:xx.xx元/m²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
(略)
6、镇招标办联系人:
(略)
业主单位:
(略)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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