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等4户5笔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略)等4户5笔债权总额145,803,094.84元(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其中本金为81,404,959.41元,利息及其他费用合计为64,398,135.43元;担保方式:
(略)
(略)等4户5笔债权明细表
债权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单位:
(略)
(略)
债务人名称:
(略)
资产所在地
资产种类
债权总额
债权本金
租赁物情况
担保方式:
(略)
1
(略)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略)
债权
70,048,475.32
31,062,186.59
该项目租赁物为采矿设备,已灭失。
1、自然人李娜、尹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略)7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
(略)以70%经营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
2
(略)(一期)
湖南省
(略)冷
(略)
债权
1,645,438.55
885,832.98
租赁物为棉纺织机械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缺乏维护,部分租赁物存在灭失或损毁的可能。
1、
(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自然人陈晓荣、李敏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
(略)(二期)
湖南省
(略)冷
(略)
债权
45,941,904.61
24,913,016.08
租赁物为平板袜机等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缺乏维护,部分租赁物存在灭失或损毁的可能。
1、
(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自然人陈晓荣、李敏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抵押人李敏华以其位于冷办新街60号金鹰国际大厦1-2305、1-2303、1-2306、1-2301、1-2302号的面积合计为555,18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
(略)
湖南
(略)
债权
24,954,732.00
21,445,632.96
租赁物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缺乏维护,部分租赁物存在灭失或损毁的可能。
1、自然人刘珍如、尹云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承租人以石膏矿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涉嫌造假)
5
(略)
湖南
(略)
债权
3,212,544.36
3,098,290.80
该项目租赁物为驾驶室模具等相关设备,目前已处置完毕。
1、自然人梁立存、徐亮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承租人以焊机、压力机等通用设备及焊装流水线等专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设备已处置完毕)
3、抵押人曹宇红以位
(略)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194平米;
4、抵押人徐亮科以位
(略)湘龙家园C58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面积327.93平米。
合计
145,803,094.84
81,404,959.41
注:具体债权金额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二、资产亮点
(一)
(略)的70%股权及对应经营收益权,凤凰古城共有8个收费景点,本项目涉及的万寿宫(黄永玉艺术馆)为其中之一。凤凰古
(略)作为国内知名的AAAAA
(略),2023年接待游客达1831.01万人次。疫情结束后,国内
(略)场复苏较为明显,预计门票、房屋租赁等收入未来均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
(略)项目租赁物及抵押物均不属于“涉刑”资产,其中租赁物法院已明确我司可依法行使取回权。抵押物房产已经办理了他项权证,性质为住宅,市场流通性较好,容易变现。
(三)
(略)项目租赁物为动产设备,变现较为容易。
(四)
(略)项目抵押物房产已经办理了他项权证,性质为住宅,市场流通性较好,容易变现,未来有望通过抵押物拍卖变卖获得清偿。
三、资产瑕疵
(一)
(略)项目租赁物为采矿设备,已灭失。
(二)
(略)项目租赁物设备由于长期无人维护和管理,现难以正常使用,部分租赁物存在灭失或损毁的可能;部分抵押房产被案外第三人占用,未来腾退可能会产生一定纠纷。
(三)
(略)项目租赁物设备由于长期无人维护和管理,现难以正常使用,部分租赁物存在损毁或灭失的可能;承租人采矿权抵押登记手续系伪造,抵押权已灭失。
(四)
(略)项目租赁物及抵押设备均已处置完毕;抵押人曹宇红抵押的房产目前由其家人实际占有并居住,未来腾退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抵押人徐亮科抵押的房产目前由案外第三人实际占有并居住,未来腾退可能面临一定困难。
四、转让方式:
(略)
进场交易:
(略)或其他在《关于公示具有承办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的通知》(财办金〔2021〕69号)名单内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
(略)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略)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4年9月6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邮编:100073
通讯地址:
(略)
金融机构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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