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
(略)址:https://
(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899414.75元,保证金:15万元(竞买人如悔拍,则保证金不退),增价幅度:
(略)。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立相关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三日前(如遇休息日需提前)
(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然后再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
(略)
六、特别提醒: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约束,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公告确认的房产面积来自房产部门登记信息,过户登记时需要对标的物重新测绘的,以房产部门数据为准,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三)竞买人应提前就有关房屋税费、欠缴费用等问题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物业等相关部门查询。
(四)标的物如能过户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土地收益金等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各自承担;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明或无规定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上述房屋案件当事人等,自本公告期满5日视为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债权人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10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人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九、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26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需备注“(2024)鲁0211执3424号拍卖余款”],
(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官电话:
(略)1王法官
(略)拍、贷款咨询电话:
(略)(略)
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指定联系电话:
(略)
(略)客服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略)1栋1单元1102户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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