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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分局外驻单位食堂服务及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9-09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玄武分局外驻单位:(略)
一、(略):JSZC-320100-JSZM-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64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750000万元;采购包2:261.250000万元;采购包3:1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640万元(包1:178万,其中管理服务费:42万,食材136万;包2:261.25万,其中管理服务费:70万,食材191.25万;包3:200.75万,其中管理服务费:64.7万,食材136.05万。)
采购需求:
(略)公安局玄武分局外驻单位:(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略)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3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略)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按照《(略)(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苏采云”南(略)客服热线(略)(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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