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略)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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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3信息来源:
(略)
为加快
(略)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推进农业机械回收再利用行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绿色发展。根椐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
(略)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具体公布如下: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回收主体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
2.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公用房、电脑设备、档案管理设施等办公场所。
3.具有切割机等必要的拆解工具,消防设备,地磅以及摄像监控设备。
4.具有专门拆解及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且经营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5.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和消防标准。
6.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选择东
(略)内具有农机“以旧换新”、二手农机交易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多功能的企业或合作社。
二、申报时间
请有申请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主体,于9月13日18:
(略)报名登记,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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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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