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1地块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024-09-
(略)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文批准建设,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A21地块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HKG-JS-
(略)
2.3项目概况:A21
(略)以南,电子科技三街以西,占地面积约37.4亩,规划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8589.3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9945.8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8643.49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韩佐等城中村改造项目A21地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剩余工程的施工及招标人:
(略)
(2)本次招标不包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外景观雨污水弱电、标识标牌工程,详见施工合同附件10。
(3)本工程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污泥清运等;4)各种材料、老旧设备的拆除,
(略)的拆除与更新;5)对原来已施工完未验收的工程,组织验收,并完善资料,直至验收通过;6)后续结构施工需采用铝模。
(4)招标人:
(略)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6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略)组成的联合体,
(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略)财务状况良好)。
3.4项目经理:
(略)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略)
注:①项目经理:
(略)
②项目经理:
(略)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略)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
(略)”(
(略).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略)(
(略).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
(略)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2)
(略)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
(略)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略)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
(略)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其他要求
(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
(略)
(2)投标人(联合体)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
(略)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
(略)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略)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
(略)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
(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2)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郑州新郑综合
(略))
(略)网站》、《
(略)网站》(
(略))上发布,招标人: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7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建设局(
(略)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分局)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8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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