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2.
(略):高达-ZS
(略)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37.06万元
5.最高限价:37.06万元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略)
数量
项目预算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略)滨江新城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1批
37.06万元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
(略)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略).cn/)和被“
(略)”网站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残疾人扶持企业、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注:若已换证企业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
(略)
三、获取:
(略)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
(略)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0元。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
(略)
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近3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开标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和附有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的U盘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略)
3.
(略)(
(略))。
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
(略):
(略):
(略)
5.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
(略)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招标人:
(略)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2.招标代理: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信箱:
(略)@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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