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智慧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智慧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
(略):SJ-GC-
(略)-01;
2.3建设地点:
(略)
2.4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于
(略)改造多处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停车位划线、行车导向划线、设备安装、环境绿化等。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
(略)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招标人:
(略)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
(略)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
(略)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停车诱导屏、道闸、抓拍一体机、无接触式清洗机、护栏、智慧停车边缘终端等作为甲供设备单独招标,不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但甲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甲供设备不计取措施费、规费及税金),其中道闸、抓拍一体机需对接为实现智慧监管运营与“泰山易停”
(略)、
(略)。
2.9招标控制价:408.245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8.245万元,工程施工费390.0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
(略)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
(略)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
(略)
4.2获取:
(略)
(略)“澄清文件下载”
(略)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
(略)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
(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
(略)(略)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
(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
(略)互认,
(略)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
(略)办理注意事项),
(略)。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
(略)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略).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5.3
(略)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
(略)(略)-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
(略)(略)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略)、
(略)、
(略)(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
(略)向招标人:
(略)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略)
2、线上投诉。
(略)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略)建设局,联系方式:
(略)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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