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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平乐县平乐镇龙窝街公路旁面积为1256.5平方米地块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9-09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略)旁面积为1256.5平方米地块使用权的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9月2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https://(略),户名:(略)中级人民法院)对位于(略)旁面积为1256.5(略)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略)旁面积为1256.5平方米地块使用权。
标的物详情:
1.基础信息:
宗地名称:(略)
(略)
土地用途
土地容积率
使用权类型
面积(平方米)
终止日期至
证载用途
设定
规划
设定
(略)
平国用(2007)字第010125号
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2.0<R≤4.76
4.76
出让
1256.5
2076/11/16
2.估价对象基础设施:
地面平
整状况
(略)状况
供电
状况
供水
状况
排水
状况
供暖
状况
通讯
条件
场地
平整
(略)
乡政供电设施
乡政供水设施
(略)

乡政电讯设施
四至:东邻他人用地,南邻家具厂篷房,西邻家具厂篷房、空地及巷道,(略)
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略)),估价对象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规划控制指标
①规划建设用地位置及范围:平乐镇龙窝街,用地范围详见附件图1。
②地块总用地面积:1256.5平方米。
③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R2)。
④建筑密度:≤87%。
⑤容积率R:2.0<R≤4.76。
⑥建筑控制高度:建筑层数为4层局部5层,高度在16米以内(自建筑主入口室外地坪起算)。
⑦建筑退让距离:(略)线不小于16米,西南侧退让地界边线不小于2米。
⑧出入口位置:出入口设置在东北侧,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二)其它规划要求
①配套设施
(1)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标准进行配置,商业建筑按每户1个车位/100㎡标准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2.0个车位/户建筑面积的标准进行配置,并考虑集中停放,满足临时停车需要。
(2)人行道和建筑出入口必须设无障碍通道,(略)相衔接。
(3)其配套设施应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关于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
②地块内的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消防、有线电(略)、绿化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并同步建设。所有管线均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略)
③建筑设计要求:建筑设计要求协调与周围建筑空间的关系,各地块建筑立面、色彩和造型的设计应与相呼应,突出该地段建筑特色;建筑外墙空调机位要求统一设计,并考虑隐蔽设置和装饰遮挡。
4.其它更多详情见附件中实土估(桂)[2023]字第Y04103号评估报告。
起拍价:105.76万元,增加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二、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略)的帐户,未有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买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略)办理交接手续。如未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略)
(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或是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略)络竞价结束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户名:(2023)桂03执568号,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略)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略)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所需时间和费用等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略)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自动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当在拍卖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收取咨询和看房费用。(略)提供其他业务与本院无关,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略)(略)
咨询电话:(略)黄经理:(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电话:(略)张法官
联系地址:(略)
附:变卖须知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略)旁面积为1256.5平方米地块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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