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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金路1号11幢14-16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6日10时至2024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
评估价:33.75万元
起拍价:18.9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如需办理委托事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其亲自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需提前向法院递交委托手续,经法院审核后,方可代理签署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说明:1、购房人需符合当地的限购政策,(略)
2、该房产欠缴的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本次拍卖竞买人必须具备当地的有关购房资格并符合相关限购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不予办理交付等手续。由此造成的法律风险及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房产不在北京,不便组织现场看样,本次拍卖不组织集中现场看房。
5、成交后相关手续和文书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略)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本院工作人员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的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提供者不得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詹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略)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略)
(略)址:(略)
拍卖信息可在此公告在“(略)”上查询。

(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略)不动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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