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我院拟对“2023年分院年度审计项目”
(略)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采购人:
(略)
(三)项目预算:¥4万元
(四)付款条件: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审计完成后,一次性付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略)(
(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业绩。
(五)供应商在每个分院每个会计年度审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主审必须为注册会计师,协审需具有中级职称。
三、服务要求
(一)
(略)(略)医疗集团准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所辖10所分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龙桥分院、白湖分院、柯坦分院、罗河分院、矾山分院、同大分院、庐城分院、乐桥分院、泥河分院、石头分院)审计期间为2023年。
(二)具体审计内容及要求见“分院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附件)”。
四、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即所有参数、资质符合我方要求的最低报价方为拟(成交)中标人。
五、投标有关事项
(一)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2024年9月13日17时之前送达询价响应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否则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的安全性、时效性、保密性,任何导致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询价响应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二)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应密封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略)
询价响应文件请寄(送)至:
(略)吴飞(收)电话:
(略)2;
(三)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略)
2024年9月10日
分院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附件).docx
响应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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