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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9-10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略)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4-08-(略)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重新采购第1次)
项目概况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略)
深汕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略))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略)
8.投标人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略)
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电梯维保工作分包。
(1)若不分包,投标人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投标人选择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1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①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②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电梯维修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拟)且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2)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单位:(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注:(1)“信用中国”、“(略)”、“(略)”以及“(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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