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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景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县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发布日期:2024-08-22
所属地区:浙江 - 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三招采-2024-CS097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人:(略)
(略)
联系人:(略)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采购范围B(略)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暂无信息
(略)人民政府(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三招采-2024-CS097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仿古建筑、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不超过10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三、获取:(略)
时间:/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0
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二次)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二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三招采-2024-CS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略)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古建筑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评分标准-项目组成员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上述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略)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上述人员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时间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略)
3
评分标准-总体方案
总体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根据项目实际,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优得8.0-6.7分;良得6.6-5.0分;一般得4.9-3.3分;较差得3.2-1.7分;差得1.6-0分。
总体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全面性、合理性(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详细描述),根据项目实际,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优得9.0-7.7分;良得7.6-6.0分;一般得5.9-4.3分;较差得4.2-2.7分;差得2.6-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略)0
文件名称:(略)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三招采-2024-CS0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略)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持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略)0
文件名称:(略)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关于(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三招采-2024-CS097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略)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略)
1
报价:(略)(元)
(略)
浙江省(略)(住所申报承诺(略)
2.废标结果:
(略)
标项名称:(略)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略)
标项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
1
(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
(略)金光故居修缮工程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范围内所有内容
90日历天
舒肖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浙(略)01386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郑志恩,陈俊(第1标项采购人:(略)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略)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略)
61.8
55.5
52.8
56.7
30.0
86.7
1
(略)
63.1
57.5
56.2
58.93
22.68
81.61
1
(略)
62.9
55.5
52.3
56.9
24.05
80.95
1
(略)
42.9
44.0
44.2
43.7
25.4
69.1
1
(略)
46.4
47.5
47.4
47.1
21.45
68.55
1
(略)
32.6
39.5
37.9
36.67
21.46
58.1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0



(略)人民政府
(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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