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二号路西侧、第八大街西北处(地块1)土地面积84,666.67㎡仓储用地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3GX2000698)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钦州港大榄坪(略)西侧、第八大街西北处(地块1)土地面积84,666.67㎡仓储用地转让项目
(略)
BBWCQJY23-1285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
土地
标的坐落
钦州港大榄坪(略)西侧、第八大街西北处(地块1)
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
84,666.67㎡
使用期限
2020年5月13日起2055年5月12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仓储用地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无租赁
抵押情况
无抵押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海钦仓储、钦州港华信仓储项目用地,(略)项目(二期)用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不平整”,地上无建构筑物
其它情况
标的目前闲置,地上无建筑物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1,148,000.00
评估基准日
2023/9/15
评估机构
(略)
转让底价(元)
41,148,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537545W注册地:(略)(略)
法定代表人:曾超凡经济类型:(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董事会2023年第8次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略)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竞得人必须在受让的土地资产上投资建设以铅、铜、铝、锌等有色金属为主的期货交割仓库,建设内容为仓库、堆场、(略)及配套设施等。项目达产后,增加转让方所在地港口散货吞吐量不低于50万吨/年,集装箱吞吐量不低于8万TEU/年。
(2)竞得人需配合办理钦州港大榄坪(略)泊位整体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后开工,并经转让方书面确认。若因竞得人提前开工建设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相关损失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竞得人全额承担。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土地披露情况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土地按份共有人和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略)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5.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6.土地过户手续须到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了解;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对竞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有要求,从其规定。
7.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结转价款函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略)
签约地点:(略)
2.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略)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联系人:(略)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14至2023/12/11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站((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略)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略)、电话、短信等方式:(略)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略)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略)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略)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略)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加价
增价幅度(元/次)
5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2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
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
联系方式:(略)
标的咨询
黄经理:(略)
(略)(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地址:(略)
交易所:(略)(略)
(略)(略)四楼
其他
监督电话:(略)(交易所)(略)(略)国资委)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略)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查看原文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