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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人民政府报废趸船、吊机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政府报废趸船、吊机
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略)
(略)人民政府报废趸船、吊机转让
(略)
806393
挂牌起始日期
2019年7月1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19年7月3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7月17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标的概况
存放地
吊机现固定在趸船上,趸船停靠在长江190浮附近水域((略)(略)八凸村附近)。
标的现状
1、本次转让的报废趸船、吊机具体参数如下:
项目名称:(略)
(略)
数量
单位:(略)
购置日期
318吊机
318型
1

2016年
525吊机
525型
1

2015年
钢结构趸船
36.5*9.5*2m
1

2016年
钢结构趸船
42*13.8*2.5m
1

2015年
注:以上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2、关于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详见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略)资产残余价值评估行为涉及的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徽瑞天健评报字(2019)010095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人民币330,825.60元
评估基准日
2018年11月7日
评估机构
安徽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人民币33.09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274058Q
住所:(略)
负责人:韩弢
经济类型:机关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略)人民政府)拟公开转让持有的报废趸船、吊机,(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略)人民政府报废趸船、吊机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略)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特别提示
(1)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解,对拆解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
由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3、交易方式:(略)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略)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略)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略)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略)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拆解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1、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略)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拆解保证金支付方式:(略)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缴纳拆解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拆解保证金随同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转让标的移交后发现船只未拆解或私自转售,则该拆解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受让方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的拆解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将拆除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拆解保证金不计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相应的船舶拆解资质(若意向受让方在《(略)长江岸线整治项目船舶拆解施工单位:(略)
标的交割
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标的的离港、清理工作,在离港、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拆解,对拆解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拆解过程中,转让方有权进入拆解现场,照相取证,受让方应予以配合。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拆解工作,且凭书面拆解证明(证明需附转让标的拆解过程照片记录)至转让方办理拆解保证金退款手续。
7、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解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8、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31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转让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转让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买。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受让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略)
(5)(略)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略)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对《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略)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略)
标的咨询
李经理:(略)
技术支持
姚经理:(略)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1:30,14:00-16:30
单位:(略)
安徽省(略)
其他
(略)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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