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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滨州市五四鑫苑小区7-106(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滨州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山东 - 滨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变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7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延时的除外)(略)(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五四鑫(略)7-106。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查封。
三、变卖方式:(略)
四、标的物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变卖成交时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并具备过户条件的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5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本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交纳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顾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略)(张法官)/(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略)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1日

(略)五四鑫(略)7-106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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