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水平,根据《
(略)(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购置就业智能服务设备两台。因首次询价应标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一)项目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项目地址:
(略)
(四)项目参数:见附件
(五)项目资金:就业智能服务设备两台合计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含税金)。设备安装、软件服务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总资金内。
(六)完成时间:2024年10月。
二、报价资质和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询价的服务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营业执照、10人以上服务团队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略)入驻商家登记证书、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二)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设备适配相关软件以及设备配置方案,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四)项目中选单位:
(略)
三、中标原则及结算方式:
(略)
采取询价综合择优评选方式:
(略)
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
(略)
四、报名时间、地点:
(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三)提交方式:
(略)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单位:
(略)
2.本项目服务方案及效果图,投入管理人员情况、报价详细清单(含税),费用需要包含运费、安装拆卸费等一切费用。
3.企业信誉提供信用报告,企业(单位:
(略)
4.售后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等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本单位:
(略)
六、其他
(略)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智能工作服务台参数.docx
(略)办事处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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