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
(略),以上标的整体出租。
二、租赁期限:五年,自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新承租人免租期3个月,均匀分布在第一、三、五租赁年度首月。原承租人不享有免租期。
三、租赁标的用途: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仅限作为商业使用。
四、租赁底价及租金递增率:首年月租赁挂牌底价人民币
(略),其中商场一层首年月租金挂牌底价24104.00元,商场二层首年月租金挂牌底价为11515.00元。第一、二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第三个租赁年度(含)起,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
五、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两个月首年月租金和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之和,租金按月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收款方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承租方开具全额租赁发票。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七、承租方须接受的其他条件:(1)其他未尽事宜以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约定为准;(2)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本项目的全部租赁条件并签署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安全管理协议》。
八、优先承租权:前一租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竞价:(1)现场竞价,价高者得(一、二层租赁总价);(2)竞价保证金
(略);(3)仅以转账方式:
(略)
十、时限及联系方式:
(略)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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