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委托,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暨苏
(略)场定于2024年9月14日9:45举办本次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2024年中标后生产成品大米
数量:541吨,共1个标段。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略)
3.1品质要求:①水分≤14.5%;②互混≤5.0;③碎米总量≤8.0%;其中小碎米≤1.0%;④不完善粒≤3.0%;⑤黄粒米≤0.3%;⑥杂质≤0.25%;⑦无机杂质≤0.02%;⑧色泽、气味:正常;⑨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⑩25KG双面彩色双线封口包装(去皮净重),中标以后生产,保质期12个月。
大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质期12个月,加工原粮须为2023年江苏产晚粳稻。包装应符合GB/T
(略)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
(略)场流通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产品名称:
(略)
3.2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4.交货地点:
(略)
5.成交后货物接收办法:
5.1客户需提供大米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一批一检,检验报告代表数量与送货数量一致)。
5.2.化验结果以接收库点出具检测化验结果为准。中标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应标方承担)
5.3昆山锦溪库,有权对漏包坏包做退换货处理,净重不足时卖家需额外补足数量。
5.4仅限车运。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会员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2.报名方式:
(略)
(1)
(略)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易前向
(略)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
(略)会员的会员,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
(略):
(略),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
(略)
三、交易方式:
(略)
1.
(略)上远程交易模式。
2.
(略)(略)进行,2024年9月14日9:45
(略)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
(略)官网(
(略).cn)登录“
(略)→交易→地方政策性粮→
(略)场→苏
(略)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
(略)
收款单位: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略):
(略)(略)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3.汇款及保证金转入:
(1)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
(略)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
(略)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
(略)“
(略)”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
(略)
(3)如遇资金到账问题,请加入
(略)(略))上传银行回单或转账记录咨询。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
(略)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
(略)
2.交收方式:
(略)
3.结算方式:
(略)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
(略)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竞价采购活动,供货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方。
六、其他事项
1.《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相
(略)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相
(略)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相
(略)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联系方式:
(略)
(略):
冯经理:
(略)
昆山锦溪库
陆主任
(略)
江苏粮油商品
(略)场:
交易业务:
张明
(略)
李佩璇
(略)
孙先生
(略)
技术维护:徐杰
(略)
会员报名:
(略)
资金财务:
(略)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
(略)(略)。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一:
(略)(略)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吴江成品大米采购交易清单.xls
附件四: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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