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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共享充电宝招租信息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9-11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1Z(略)项目名称:(略)
起始日期2024年09月12日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略)(略)(略)
面积/数量2.6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免租期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租金是否含税是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115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略)
履约条件1.按时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3.出租方提供摆放场地并决定设备摆放位置。承租方需在出租方的指导下自行解决充电插座安装,且不得损坏出租方的墙面、设备设施等物品,若有损坏,需按原样恢复,出租方根据需求要求调整位置时,承租方须配合办理且不得收取二次搬运及调试费用。设备安放地点:(略)
其他补充说明1.共13台共享充电宝设备位,摆放位置由出租方指定。2.租金支付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略)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本数)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本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略).cn/index.html,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未有在“(略)”((略).cn)、(略)(略).cn)和“(略)(略).cn)3(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略)站查询单,以公告期内查询为准)。3.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承租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5.(略)背景(出资、入股)的意向方报名。6.意向承租方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关于拟投放移动充电宝合格有效的产品安全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意向承租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投放共享充电宝的经验,且单个项目投放的充电宝数量不少于10台。(已完成或正在运营均可,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合同的扫描件,合同可以是提供关键页面,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工商信息查询单、(略)报告(https://(略).cn/corp-query-homepage.html);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4
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30,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9月26日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4.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6.承租方按季度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每个季度首月的前10(略),出租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合规的结算票据给承租方。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承租方予以补齐。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7.争议解决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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