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研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略)(采购人:
(略)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进行低空通感关键技术的研究,
(略),
(略)的数字化以及协同规划优化功能。同时开展低空技术方案、报告评审和项目、奖项申报合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
(略),实现动
(略)(略)络数字孪生;
②进行通感一体波形设计以及通感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实验;
③
(略)的通感融合方案,能够实现低空多层立体覆盖,
(略)规划、调度功能;
④针对低空前沿技术研究,形成高水平论文、专利等成果。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适用《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一章第四条(六)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3.2选择该单位:
(略)
4.发布公示的媒介
(略)(
(略))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8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
(略)
7.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李慧敏、陈光理、胡春林、闫锦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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