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资产处置公告
(略)
(略)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
(略)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4/8/31单位:
(略)
(略)债务人名称:
(略)
(略)12,424.875,292.683,476.0621,193.
(略)、
(略)、张建强
抵押人:
(略)。抵押物:1.(1)位
(略)(略)西侧的车间及其他建筑物,面积合计7,908.34平方米;(2)位
(略)东段南侧的办公用房等建筑物,面积合计2,903.94平方米;(3)位
(略)东侧的车间、仓储用房等建筑物,面积合计10,957.75平方米。上述建筑物面积合计21,770.03平方米。2.位
(略)的机器设备885台(套)。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其后利息、罚息、违约金、代垫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押物数量以权属证书登记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
(略)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9月12日至10月15日止。
(略)站(
(略))、《金融时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编:730030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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