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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东湄单元(ZX-39-01-09、ZX-39-01-10)地块 金华市区东湄单元(ZX-39-01-09、ZX-39-01-10)地块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4-09-12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土地信息
基本信息
(略)(宗地编码):
(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
地块名称:(略)
(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
土地位置:
(略)以东、(略)以南、东市南街以西、(略)以北
竞买人条件:
详见出让公告、须知
所属(略)
(略)
地块(略)域:
(略)
出让面积:
41100.55平方米(61.651亩)
土地主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用途明细:
土地用途面积(平方米)出让年限(年)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41100.5570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容积率≤1.09
绿化率:
20.0%≤绿化率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38.0%
建高
9.0米≤建高≤15.0米
联系人:(略)
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3
联系人:(略)
(略)315号(略)
是否标准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单位:(略)
指标名称:(略)
单位:(略)
指标名称:(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指标:
指标名称:(略)
所在地(平台归属):
在依法批准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略)(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略)(园区)、产业(略)、特色小镇、工(略)(略)
交易信息
报名开始时间:
(略):00:00
报名截止时间:
(略):00:00
挂牌开始时间:
(略):00:00
挂牌截止时间:
(略):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00:00
竞买保证金:
27800万元
竞价方式:(略)
竞地价
是否有底价:

竞地价起始价:
竞地价增价幅度:
万元
(略)上挂牌出让须知
——(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略)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以及《(略)上交易规则》有关要求,经(略)人民政府批准,(略)(略)上挂牌出让(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三、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略)以东、(略)以南、东市南街以西、(略)以北。
(二)地块范围: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三)出让面积:41100.55平方米(合61.65亩)。其中ZX-(略)地块用地面积21386.80平方米(合32.0802亩),2X-(略)地块用地面积19713.75平方米(合29.5706亩);ZX-(略)、ZX-(略)地块间存在2483.73平方(略)道路,不计入出让面积,但地下空间须整体出让开发,地下空间出让面积43584.28平方米(65.38亩)。
(四)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五)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容积率:1.00<容积率≤1.09,上限1.09含阳光房容积率0.07。
2.建筑密度:≤38%。
3.绿地率:≥20%。
4.建筑高度:9米≤H≤15米。
(六)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居住用地70年。
(八)供地时间: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出让金后,(略)办事处在60日内以现状交付土地并办理交付手续。
(九)动工及竣工时间:动工时间为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三年内。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略)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略)((略)(略)(略)等),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5时,(略)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地块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800万元(不计息)。
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五、竞买申请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略)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略)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略)-guide(二)出让文件取得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日14时至2024年10月10日15时,(略)(网址:(略)),获取:(略)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规划条件书;
5.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9.其他相关资料。
(三)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仔细全面阅读《(略)上交易规则(试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中关于竞买申请的有关要求。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日14时至2024年10月10日15时止,(略)(网址:(略)),提交申请。(略)(略)上提交竞买申请,出让人不接受口头、书面、电话、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略)
六、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起始总价为人民币55605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七、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10个自然日,即:2024年10月2日14时至2024年10月12日15时止,(略)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挂牌报价(竞价)
(一)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略)
(二)(略)上挂牌报价,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三)(略)上挂牌方式:(略)
(四)(略)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和有效报价人。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竞买人的报价,(略)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五)(略)上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六)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略)上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七)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八)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人为竞得入选人。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九)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十)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竞买人每次报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加幅度,(略)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有效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略)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十一)限时竞价截止时,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限时竞价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的除外;
(2)限时竞价期间有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的除外。
(十二)以下情形为无效报价:
1.(略)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略)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结果确认及公布
(一)资格审核
(略)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略))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时,须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并加盖公章及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略)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
(6)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门竞买资格确认书);
(7)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承诺书;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材料(提供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门竞买资格确认书);
(6)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
(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合同
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略)上挂牌截止日。(略)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略)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结果公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略)场网、(略)站等向社会公布。
十、出让金缴纳要求
出让人和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略)资规部门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出让价款实行分两期缴纳,不计息。第一期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天内缴纳50%(含已缴纳的保证金),第二期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一次性缴清,以上两期出让金价款由竞得人按每期约定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各期及时足额缴纳出让价款的,各期均按日收延期支付款项1‰的违约金(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即地块成交之日)。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略)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略)进行开发建设的,(略)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略)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单独申请竞买的,(略)的出资比例为100%,联合申请竞买的,(略)的出资比例不低于51%。(略)上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略)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竞买人一经报价后(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的,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入选人及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资质不在有效期内的;
4.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等)违反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
5.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6.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网上交易(略)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略)服务器时间为准,(略)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九)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即出让金)。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十)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地块内可利用建筑用砂石矿储量为60.54千立方米,评估总价格为305.0972万元,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用砂石矿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土地成交后,建筑用砂石矿价款按照评估价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款额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另行缴纳。
(十二)ZX-(略)地块、ZX-(略)地块地下空间须互联互通,互通宽度不小于20米。
(十三)根据《关于印发<(略)),依法结建人防工程及其专用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建设单位:(略)
其他土地利用、建设及人防条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配建等要求详见《(略)、《(略)新建住(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建设管理导则》。
(十四)提交竞买申请时,竞买申请人应对本须知第四条规定的竞买资格及购地资金作出书面承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略)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管理实施办法》,凡受让人不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欠缴出让金情节严重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还将:
1.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欠缴情况;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取消该主(略)区受让其他土地的资格;
3.财政、税务部门将该主体列为重点稽查对象;
4.工商部门不得评该主体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略)
5.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门停止规划建设方案评审、论证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缴纳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十三、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本《须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出让公告.pdf附件:出让须知.docx附件:红线图.pdf附件:(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用地红线图(略)改(1).dwg附件:(略)0071--(略)区东湄单元ZX-(略)、ZX-(略)地块规划条件书.pdf附件:3.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docx附件: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docx附件:人防条件书.pdf附件:建设条件书.pdf附件:养老条件书.pdf附件:18.(略)新建住(略)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建设管理导则.pdf附件:(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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