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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24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医美示范园一期)使用林地报批及林木采伐手续办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9-12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9/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人民政府的委托,(略)(略)2024年度第2批(略)建设用地(医美示范园一期)使用林地报批及林木采伐手续办理服务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略)2024年度第2批(略)建设用地(医美示范园一期)使用林地报批及林木采伐手续办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ZYT-(略)-001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12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2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完成(略)2024年度第2批(略)建设用地林地报批工作,并最终取得使用林地批复、编制采伐作业设计书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采购人:(略)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3.1磋商文件获取:(略)
3.2磋商文件获取:(略)
3.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1份(将全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拷贝至U盘中)。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采购公告仅在(略)(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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