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
(略))
漳台自然告告字[2024]37号2024年09月12日
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台商
(略)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
(略)
一、拍卖出让方式:
(略)
(略):台2024P02宗地总面积:3000平方米宗地坐落:漳州台商
(略)以南
年限:40年容积率:0.000<并且<0.300建筑密度(%):<40.000
绿化率(%):10.000<建筑限高(米):<12.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零售商业用地3000
投资强度:保证金:300
(略):
(略)BA0008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起始价:15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备注: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
(略)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
(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10月08日到漳州台商
(略)自然资源局获取:
(略)
五、
(略)四楼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09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09日在漳州台商
(略)管委会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到漳州台商
(略)不动产登记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同时注销出让范围内的原产权证书。(二)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八、联系方式:
(略)
漳州台商
(略)自然资源局
(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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