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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22420240621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9-12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的澄清修改文件(略)(略)(略)的招标文件2024-09-(略)(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61,004,068.21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CQSGZCBZHPG2019[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淮远古镇(二期)提升工程EPC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淮远古镇(二期)提升工程EPC(以下简称“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合同中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处空白,请约定付款比例。
答:按月进度支付,按照合同范本付款比例为80%。
问题二:经查询,贵司属于(略)城投债405化债名单范围,融资受限,是否有能力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工程款。
答:资金已落实。
问题三:本项目资金来源及是否到位?
答:资金已落实。
问题四:获奖情况中的获奖项目有没有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总承包项目均可。
问题五:我公司某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略)作为参建单位:(略)
答:某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若投标人作为该项目的参建单位:(略)
问题六:获奖证书还没有颁发,可以用入围名单截图代替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仅提供入围名单截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七:(略)了吧?(略)跳出来说:“我司一定会向相关部门申诉,望贵单位:(略)
答:本项目不存在内定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八: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略),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略)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略)(略)存在以上情况,(略)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问题九: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是否可以多放?
答: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在资格业绩及加分业绩提供的业绩数量未作限制。
问题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投标人须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进行承诺,不需要额外单独提交其他承诺。
问题十一:完成初设的单位:(略)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已随招标文件发布,完成初设的单位:(略)
问题十二:我公司投标提供的设计负责人是我设计院事业编制人员,其人事关系隶属于全资控股的大学,该设计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由全资控股的大学缴纳,请问招标人:(略)
答:缴纳社保的全资控股的大学如为独立法人,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三: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十四:设计的项目获得过设计国家级或者施工国家级奖项满足本项目的获奖情况的加分要求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获奖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均可,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能体现投标单位:(略)
问题十五:我公司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在业绩只负责施工部分,请问可以作为商务业绩加分吗?
答:若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可以作为商务业绩加分。
问题十六:我公司在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负责设计工作,在商务部分类似业绩要求中是按“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还是按“提供设计业绩的”提供证明材料呢?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按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十七:商务部分中的类似业绩要求中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由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单位:(略)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业绩类型要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十八:项目经理:(略)
答: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
问题十九:项目经理:(略)
答:可以携带。
问题二十:联合体投标,请问
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是否可填写为:设计单位:(略)
答:可以,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问题二十一:业绩为房屋建筑的改造、改建、扩建,请问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工程类别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改建、扩建工程不满足要求。
问题二十二:我公司拟投入的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略)(分公司为我司的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缴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略),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略)
答:(略)缴纳的社保,则满足招标文件社保要求。
问题二十三: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
答:不是必须为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在递交保函时自行确保纸质保函完整无损坏。
问题二十四: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二十五: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答:投标保函原件无封装要求,投标人在递交保函时自行确保纸质保函完整无损坏。
问题二十六:(略)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略)预设不可更改的格式,以自动生成的为准(如投标函、封面等),其余的若有不一致的以盖章版电子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出格式为准,同时针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不得进行实质性修改。
问题二十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问题二十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问题二十九: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略)
答: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是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按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问题三十:资格审查业绩不需要提供设计业绩吗?
答:招标文件资格部分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施工业绩。
不需要单独提供设计业绩。
问题三十一:有没有业主专家?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略)
问题三十二:请问该项目评标专家的组建,是否有业主代表?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略)
问题三十三: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由招标人:(略)
问题三十四:问题一:请问项目资金是否到位?别做来没钱付。问题二:是否有业主代表,别回答依法组建,依什么法?问题三:商务加分,是批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业绩和奖项均可有效吗?还是单指施工方。
答:1、资金已落实。2、本项目由招标人:(略)
问题三十五: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略),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略)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1.根据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略)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略)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略)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2、<(略)>(略)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
;根据(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略)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
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十六:经查;“(略)(略)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有被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高风险企业。(略)的纸质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会不会废标?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2、专用合同条款14.4(3)施工进度款支付中:“③无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发包人均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略)
修改为:“③无论按月进度付款还是按形象进度或支付分解表付款,发包人均按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监理人、跟审单位:(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9月12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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