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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金电力有限公司竞价交易J24129812预告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为维护(略)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略)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略)
A(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61不限
B(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61不限
C(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61不限
D(略)公路运输含税到厂价(略).61不限
备注:无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d)
(%)
A标段烟煤中煤≥2700≤8≤1.8
B标段烟煤中煤≥2700≤8≤1.8
C标段烟煤中煤≥2700≤8≤1.8
D标段烟煤中煤≥2700≤8≤1.8
备注:热值≥2700大卡,硫份≤1.8%,全水≤8%;该煤种不得含有煤泥。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略)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略):0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略)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略)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略)(略)(略)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略)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A标段:(略):30
B标段:(略):30
C标段:(略):30
D标段:(略):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略)进入“(略)”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略)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1.交货地点:(略)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略)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略)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略)(略)
B标段:(略)(略)
C标段:(略)(略)
D标段:(略)(略)
七、货款结算1.货款结算:甲方于次月10日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单,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80日内支付相应煤款。2.支付方式:(略)
八、煤质验收1.指标考核:甲、乙双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执行期限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周期内来煤的热值、硫分、水分等指标均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指标;结算指标按甲方要求进行考核,具体如下:热值考核(2700kcal/kg煤种)计算办法:分段累计。所有批次来煤热值均可进行加权。周期加权平均热值≥合同热值2700kcal/kg,计算公式:周期加权热值×基准价。2600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2700Kcal/kg时,每降低100kcal/kg考核0.002元/kcal·t;计算公式:周期加权平均热值×[基准价-(合同热值-周期加权平均热值)/100×考核值]-合同热值×基准价;2500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2600Kcal/kg时,每降低100kcal/kg考核0.003元/kcal·t;计算公式:周期加权平均热值×[基准价-((略))/100×0.002-(2600-周期加权平均热值)/100×0.003]-合同热值×基准价;2400kcal/kg≤周期加权平均热值<2500Kcal/kg时,每降低100kcal/kg考核0.004元/kcal·t;计算公式:周期加权平均热值×[基准价-((略))/100×0.002-((略))/100×0.003-(2500-周期加权平均热值)/100×0.004]-合同热值×基准价;2000kcal/kg≤单批热值<2500kcal/kg价格执行合同价-0.03元/kcal·t;1500kcal/kg≤单批热值<2000kcal/kg价格执行合同价-0.05元/kcal·t;当日来煤热值<1500kcal/kg不退回,不结算。硫份考核计算办法:分段累计,周期加权平均硫份≤合同硫份,不予考核;1.8%≤周期加权平均硫份≤2.1%,计算公式:(合同硫份-周期加权平均硫份)/0.1%×2元/吨;2.1%≤周期加权平均硫份,计算公式:(合同硫份-2.1%)/0.1%×2元/吨+(2.1%-周期加权平均硫份)/0.1%×4元/吨。硫份日考核:当日硫份≤2。2%,不予考核;2.2%<当日硫份≤2.3%,计算公式:(当日硫份-2.2%)/0.1%×2元/吨×当日考核煤量;2.3%<当日硫份,计算公式:[(2.3%-2.2%)/0.1%×2元/吨+(当日硫份-2.3%)/0.1%×4元/吨]×当日考核煤量;期末,日累计考核金额/结算煤量。水份考核计算办法为分段累计,周期加权平均水份≤合同水份,不予考核。8%≤周期加权平均水份≤10%,计算公式:(合同水份-周期加权平均水份)/1%×2元/吨;10%≤周期加权平均水份,计算公式:(合同水份-10%)/1%×2元/吨+(10%-周期加权平均水份)/1%×4元/吨。兑现率考核:要求合同兑现率最低为95%,最高为105%;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低兑现率,不予考核;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低兑现率,计算公式:(周期兑现量-合同煤量×合同最低兑现率)×10元/结算煤量;周期平均兑现率>合同最高兑现率时,超出部分不结算。2.燃煤粒径要求<1mm的过筛率不超过35%。如发现当日来煤粒径不达要求,已收到的燃煤按照入厂吨数的20%扣吨,未卸的燃煤拒收。3.煤炭数量、质量的验收:3.1数量验收:以甲方到厂计量为准。3.2质量验收: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略)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1.其他考核:来煤不允许人为掺杂煤泥团块,一经发现考核3吨/车,如发现车内含有大量煤泥团块超过整车比例的10%,则整车扣除。(略)堵塞,立即停止供煤且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煤绝不允许有四块(石块、木块、砖块、铁块)、分层、铺底、滴水、超重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以下规定执行:分层考核5吨/车;铺底考核3吨/车;超过20cm及以上大块(包括四块)考核2吨/车;(略),小块考核1吨/车;滴水考核1吨/车。其他考核按相关制度执行,若因来煤质量不符,造成相关设备故障或损坏,将按考核标准从严处理;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仅限于6轴后翻自卸车,禁止使用钢材车、槽车,杜绝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司机入厂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关闭远光灯,禁止超载,禁止吸烟和乱丢垃圾、烟头,夜间必须穿戴反光衣,如因不遵守国家规定和买方要求,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并且每项考核1吨/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有故意分装现象,没有平铺或满铺,按3吨/车进行考核;禁止使用改装车辆进行运输;一经发现直接拉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允许入厂;从出厂到回皮全程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采样机打车底,车辆发生机械故障、停车不稳、车速过快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卖方全部负责;卖方运煤车队要按秩序排队进厂,不得插队,如车辆插队按2吨/车进行考核。车辆进(略)后,必须服从有关人员指挥,如造成大门、墙壁、设备、草坪等公共设施损坏,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车辆入厂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违反此规定该车需在(略)等候3小时,如再次违反需在(略)等候6小时,第三次违反将该车拉入黑名单;卖方当日来煤必须掺配均匀,同一车、同一批次,不允许有两种及以上煤种,否则按照分层行为进行考核;对分层、铺底、包芯等以次充好行为或热值太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在一个合同期内,若发生1次,买方进行告知整改;发生2次,买方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发生3次,买方有权禁止卖方参加买方组织的燃料竞价活动三个月;年度内两个合同批次均发生3次分层、铺底、包芯等以次充好行为,买方有权单方面暂停供煤或终止合同,双方都不构成违约,并将卖方记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竞价。设备损坏考核:由于乙方人员或者车辆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路面、草坪等损坏要求乙方等价赔偿并限期修复。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正常执行,如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重新签订新合同;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准备充足可靠的煤源,并按照甲方日常调运计划,3月1日至10月31日早7点至晚7点验收接卸;11月1日至2月底早8点至晚6点验收接卸,并提前做好拉运前准备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有掺假作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要求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若乙方拒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规定。4.不可抗力免责:本合同不可抗力免责是指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5.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煤炭量质争议,供应商在接到煤质报告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厂内存查样品复查申请,填写厂内复检申请表书面提出对存查样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厂内存查样品复查申请即视为认可买方的验收结果,不得再提出异议和复检要求;复检结果与原化验结果偏差值标准、(略)相关制度明确;低位热值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低位发热量偏差<±100kcal/kg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100kcal/kg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复检结果低位发热量偏差超过±100kcal/kg范围未超出原结果±200kcal/kg,按照复检结果结算;复检结果低位发热量偏差超出±200kcal/kg,按照原结果±200kcal/kg作为结算依据;全水分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全水分差<±1%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1%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硫分复查结果和原化验结果空干基硫分偏差<±0.1%时,以原化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偏差≥±0.1%时,复查结果可作为最终结算用化验结果;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以线下经济合同约定为准,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署线下合同)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李泽昂、朱淇煜
电话:(略)(略)
(略):魏羿
电话:(略)(略)
(略)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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