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
(略)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略)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地类对接工作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略):/
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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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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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略)受
(略)自然资源局委托对
(略)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地类对接工作
(略)场询价,现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前来提供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全市共下发地类不一致图斑136390个。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共同对国家下发地类对接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核实确认。对于两部门内业认定一致,双方确认地类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林草湿成果或国家内业预判成果等3个地类之一的,无需实地核实和拍照举证;对于两部门内业认定有分歧或与国家预判地类不一致或发现有新的变化的,需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共同开展实地核实和拍照举证,县级两部门共同协商并确认地
(略)级审核;
(略)级实地共同认定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市级对接机构最终核实并确定地类,确保图斑地类唯一性。市级对接机构通过“国土调查云”对县级上报的核实举证结果开展逐图斑内业核查,重点核查地类核实认定以及举证照片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在线核查通过的及时推送省级复核,不通过的及时
(略)级补充举证和核实整改。地类对接结果及时纳入2024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对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普查基本单元。
三、报价文件及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方须具备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询价报价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4、报件文件必须密封;
5、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本公告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7、邮寄报价文件地点:
(略)
8、招标代理:
(略)
9、本次询价包含报价为投标总价。
10、报价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方报价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理由合理性。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1、报价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勘查,以获取:
(略)
1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书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报价人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
(略)
13、报价人在提供书面报价的同时,请把电子报价文件同时发送至我司邮箱:
(略)
(略)
2024年9月13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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