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标举(福建)
(略)(
(略)B1栋3407标举(福建)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BJXMGL-CS-
(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24.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序号
标的名称:
(略)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略)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
1
(略)(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购买法律服务
3.00
240000
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4年10月-2027年9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略)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声明函
2
单位:
(略)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
(略)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
(略)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②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
(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
(略)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5
传真:
(略)5
联系人:
(略)
电子信箱:
(略)@163.com
购买文件及招标代理:
(略)
开户名称:
(略)
(略):
(略)(略)
开户银行:
(略)福建省分行
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略)(略)
开户银行:
(略)福建省分行
注:1.
(略),
(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
(略)和项目名称: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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