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略)物料描述(名称:
(略)
1絮凝剂|阳离子/分子量650-950万|||||
吨350年度预估量,分批次送货,以使用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
(略)
采购部门:
(略)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
(略)
四、拟供应单位:
(略)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
(略)
(略)现有固液分离设备为中30m浓密机一台、高效沉淀池两组,根据设计要求,井下排水重金属离子去除率50%,外排水中SS含量小于70mg/L,COD含量小于100mg/L。天马山矿曾使用多家絮凝剂,
(略)生产的絮凝剂同比其他絮凝剂年节约生产成本20万元以上。在使用索理思高分子絮凝剂过程中,在线监测及环保抽检数据显示,实际外排水中SS含量小于40mg/L,COD含量小于50mg/L,外排水水质稳定达标,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因索理思(上海)
(略)采取分销模式,
(略)经销,综上所述,为满足本单位:
(略)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絮凝剂的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絮凝剂业绩(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度絮凝剂业绩不低于3500万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
(略)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
(略)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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