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4〕1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4〕153号),
(略)横坑村横二、横三、横四、虎形、西山、元岭、横坑经济合作社以及横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921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二、征收土地范围:
(略)横坑村横二、横三、横四、虎形、西山、元岭、横坑经济合作社以及横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略)横坑村的集体土地6.9217公顷,其中耕地2.1159公顷、园地0.6466公顷、林地0.7721公顷、其他农用地2.9165公顷、建设用地0.4477公顷、未利用地0.022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2.实施安排:
(略))相关条例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pdf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579.pdf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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