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督导条例》,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定于2024年9月13日—9月19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对
(略)进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现就邀请社会各界参加调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当
(略)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收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真实感受、意见与建议,深入了解教育现状,挖掘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二、调查内容
重点
(略)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行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
三、调查对象和时间
调查对象
(略)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其他群众。调查样本
(略)常住人口的1.5‰。其中,家长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同时,义务教育各年级段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乡村、镇区
(略)调查对象的比例应与本地常住人口实际分布比例相当。
四、调查方式:
(略)
社会认可度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答(附后)。调查问卷共3套,分别为社会卷、校长教师卷、学生卷,其中:社会卷适用于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校长教师卷适用于校长、教师,学生卷适用于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调查过程完全匿名,不涉及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所获取:
(略)
感谢您长期以来
(略)教育工作的支持!
(社会认可度调查二维码)
(略)(略)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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