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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南城街道原乡大道2号中医院新院区南侧(4号楼)2楼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结果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
(略)(略)8租赁底价24.8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略)信息披露结束日期(略)
标的所(略)(略)>(略)>(略)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略)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略)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点击隐藏承诺全文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略)
坐落(略)盘名称:(略)
租赁底价24.8万元/年租赁期限(年)2
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金递增方式:(略)
(略)
(略)层2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招租面积(㎡)1350
(略)完成整体搬迁后30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须付清标的首年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服务费)
是否存在租赁否
评估/咨询/(略)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标的踏勘联系人:(略)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略)中医院
行为批准机(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一、标的系(略)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设施设备明细清单》)整体招租。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略)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方式:(略)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略)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略)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略)
六、标的仅限营养食堂经营(不包含员工食堂),为病员及病员家属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分为早、中、晚餐和营养餐,严禁售卖米、面、油、香烟、酒、水、盒装牛奶、方便面、日用品、水果、鲜花等。承租方应严格按照限定的招租用途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七、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和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第二年度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按照《(略)(略)中医院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项目经营服务要求》(详见附件3)向招租方提交《招租项目经营服务要求方案》,经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驻。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未向招租方提交《招租项目经营服务要求方案》的,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标的,招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交易,并重新招租。
十、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承租方应缴部分按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收取。
十一、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及空调费、装修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人工费、水费、电费、气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本次招租范围包含设施设备,承租方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保管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四、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需另行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成交价的10%),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五、(略)完成整体搬迁后30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须付清标的首年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租期计算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六、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分包、转包标的,不准擅自停业。
十七、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房产,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十八、其它未尽事宜请投资人详见《(略)(略)中医院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租赁合同》、《(略)(略)中医院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项目经营服务要求》。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略)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附件下载:附件2《(略)(略)中医院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租赁合同》(1)_f20b00附件3《(略)(略)中医院营养食堂及设施设备整体招租项目经营服务要求》_v6h26x附件1《设施设备明细清单》_8d40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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