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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国际旅游中心2号楼第16层装修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9-13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XZT2024-C2-013Q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项目发包要求
原采购文件第18-19页为“...3.2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略)
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采购文件中划分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供应商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磋商报价的综合单价。
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竞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略)
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8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3.10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略)
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8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3.10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现更正为“...3.2供应商应按发包人所确认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略)
3.3如因缺项漏项、(略)不一等问题所导致的工程量清单调整时,采购人:(略)
3.4综合单价中应包含采购文件中划分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3.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供应商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磋商报价的综合单价。
3.6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竞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3.7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
(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采购人:(略)
3.8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9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供应商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10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3.1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12项目中标后,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同清单工程量不变并合同总价不高于中标总价的情况下调整各项不平衡报价,中标人不得拒绝并视作理解同意。最终合同价格以调整后合同总价为准。...”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采购文件41页为“...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检查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现更正为“...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检查等工作,对移交的装修场地必须认真清扫,清洁程度达到办公入驻条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将由发包人安排清洁工作,费用从工程费中扣除。...”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采购文件第48-49页为“...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否;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否。...”
现更正为“...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除发包人自身原因主动提出并正式下发之必须变更指令外其余情况均不子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
④本工程为图纸及工料规范总价包干合同,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的工程的品质和数量乃以合同图纸所绘画和工料规范所描述的为准,任何在投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的数量均不是本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凡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不能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除因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及本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概不予调整,亦不会因人工、物价、费率或汇率之变动而调整。...”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采购文件51页为“...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除发包人对工程必须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现更正为“...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以外所有风险。除发包人对工程必须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采购文件第60页为“...3)若承包人出现把容易做的或单价高的工程做完,以单价低为理由要求发包人进行调价,把单价低的或施工难度大的或零散分项工程留下不进行施工或放慢施工进度,发包人可认为承包人严重违约;...”
现更正为“...3)承包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全部或部分实施合同范围内包括且不限于变更指令工作内容,或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进度;如出现上述怠工停工情况,发包人有权发函催告并承包人须在收到函件后1日内须即刻复工开工;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催告函后仍未复工开工,发包人有权全额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并将该部分工作内容从原合同内切割后指定第三方实施施工,相关第三方实施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费用金额以第三方报价合同为准。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追索因拒绝全部或部分实施工程内容导致的全部损失。...”
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采购文件第61页为“③如因承包人违约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发出的终止或解除合同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并将放置于现场或在现场附近的属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设施(含临时设施)等予以拆除及运走。否则,视为承包人抛弃这些材料、设备、设施等财产,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置,承包人不得干涉。...承包人违约后,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现更正为“③如因承包人违约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发出的终止或解除合同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并将放置于现场或在现场附近的属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设施(含临时设施)等予以拆除及运走。否则,视为承包人抛弃这些材料、设备、设施等财产,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置,承包人不得干涉。
④如因承包人违约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由发包人另行委托的新承包人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差价,将由原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违约后,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原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00分
现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关条款作相应的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略)上查询地址:(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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