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8日10时至2024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
(略)107国道复线西、
(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及房屋。
(略)位于
(略)、一幢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车间、一幢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车间、三幢单层钢结构厂房、四幢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两幢单层砖混结构仓库、一幢单层简易结构储物间及一宗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权;以上财产范围包括依附于房产的不可移动的装饰及装修,但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构筑物、其他独立附属设施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
(略))记载,
(略)证载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1323.78平方米,证载土地面积为20616.60平方米。
(略),房屋登记用途为精炼车间、仓库、锅炉房和综合,实际用途为工业厂房,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土地实际用途为工业。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权属清晰。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
(略)落为107国道复线西、
(略)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坐落不一致。根据估价师的现场勘测及向相关当事人核实,两处坐落均为估价对象所在位置。如《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不为同一估价对象,则评估结果失效。
《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用途为综合、仓库、精炼车间和锅炉房,根据估价师现场勘测发现部分房屋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与当事人提供的《厂房房屋平面图》注明的用途一致。故本次评估房屋用途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厂房房屋平面图》注明的用途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
(略)层数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层数为准。
该房屋有租赁,租赁期限为自2018年12月1日至2038年12月1日止。
评估对象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
(略)元,增加幅度: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0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本院负责指定交付,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
(略)
监督电话:
(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联系地址:
(略)
湖北
(略)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位于
(略)107国道复线西、
(略)北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及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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