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
(略)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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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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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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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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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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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台激光光纤切割机生产项目
江苏
(略)(略)以北地块
(略)
(略)
(略)拟投资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496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514.57平方米。
(略)、激光干涉仪等设备59台套相关辅助设施,购置钢板、床身钣金、激光器、冷水机、激光切割头、导轨、机加工件、电机+驱动、滑台模组、气体阀组、电器元件等原材料,新增2条激光光纤切割机生产加工线。本项目产品为高端智能设备激光光纤切割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台生产能力。
(1)废气
本项目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自带滤芯+旋风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基本可维持现状。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略)至高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锯床、剪板机、车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厂房外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建设2.5米高钢板围挡等降噪措施进行隔声,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焊渣环卫清运;边角料、除尘尘渣于固废仓库内暂存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返回生产线。废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切削液均作为危废处置,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内,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略)
2
海洋新能源智能通风设备制造二期项目
江苏
(略)
(略)
(略)
企业拟项目现投资12600万元,购买位于
(略)土地及部分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1754.37平方米,新增10条海洋不锈钢通风管道生产加工线,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激光自动焊接机等设备110多套。本项目产品为不锈钢通风管道。项目建成后,实际形成年产2000吨不锈钢通风管道生产能力。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厂房2焊接废气、厂房4-1焊接废气、厂房2切割废气、喷砂废气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厂房4-1切割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废气通过密闭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废气通过密闭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
(略)(略)排入高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
(略)(略)排入高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四侧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设置一般固废
(略))相关规定要求以及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除尘器集尘(机加工)、废布袋、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处置;除尘器集尘(喷塑)、除尘器集尘(喷砂)、废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乳化液桶、废漆桶、废漆渣、乳化液残渣、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
(略)
3
高分子改性塑料材料和汽车、高铁、新能源、智能制造行业的塑料制品研发生产项目
江苏
(略)以南、紫荆大道以西地块
(略)
(略)
建设单位:
(略)
(1)废气
本项目配料粉尘、投料粉尘、混料粉尘(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1#废气处理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1#~6#挤出线的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丙烯腈苯乙烯和氨)和注塑试样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氨)由集气罩收集,经2#废气处理装置(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7#~15#挤出线的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丙烯腈苯乙烯和氨)由集气罩收集,经3#废气处理装置(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注塑生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氨)由集气罩收集,经4#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基本可维持现状。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高
(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官溪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失重秤、双螺杆挤出机、真空泵、吸水机、切粒机、均化罐、吨包包装秤、注塑机组、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集尘和废布袋,除尘器集尘均为原料粉尘,收集后回用,其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浮渣、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废催化剂,在危废库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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