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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沈阳地铁服务质量评价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4年度沈阳地铁服务质量评价更正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2024年度沈阳地铁服务质量评价)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4、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09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略)最新发布为准。2、(略)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略)功能)(略)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略)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略)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转8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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