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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24111)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场地租赁网络竞价公告须知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络竞价公告
(略):CQ24111
(略)6处场地3(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略)走廊东北角,共6处场地,每处场地面积约2.5平方米。三年租金底价:9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10月17日—2027年10月16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场地须用于放置陪护床智能柜,每个场地可放置一组柜机,每组柜机最多允许放置48张陪护床。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评估,慈永评报字[2024]第0041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略)
(略)络竞价方式:(略)
(略)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至10月8日下午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址为:(略)https://(略)
四、竞价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略)账户,(略)提示进行竞价登记。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122,收款单位:(略)
五、看样时间及联系方式:(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
七、(略)站进行竞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八、咨询电话
出租方:(略)妇幼保健院,(略)徐女士;
委托代理方:(略)(略)许先生;
(略)交易监督电话:(略)
(略)查阅。
(略)
2024年9月14日
(略)(略)络竞价须知
(略):CQ24111
(略)6处场地3(略)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略)走廊东北角,共6处场地,每处场地面积约2.5平方米。三年租金底价:9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
租赁起止日期:2024年10月17日—2027年10月16日,每年租金以成交价平均计,第一年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
场地须用于放置陪护床智能柜,每个场地可放置一组柜机,每组柜机最多允许放置48张陪护床。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价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评估,慈永评报字[2024]第0041号。
标的按现状出租,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报名须知
1、(略)络竞价方式:(略)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至10月8日下午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略)址为:(略)https://(略)
4、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竞价保证金通过银行卡、(略)账户。(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人缴纳保证金需考虑银行间转账时间)。本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略)122,收款单位:(略)
5、竞价保证金到账后,(略)络报名。
6、(略)要求填写《竞价人登记表》。
7、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价人手机上,竞价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价的标的点击确认。
8、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竞价保证金金额,如果竞价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码上。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四、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略)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略)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略)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略)或关闭了报价页面,(略)
4、(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略)
6、(略)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略)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略)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原承租权人要取得优先承租权,(略)。原承租人可以按当前显示的最高价报价,也可以增价报价。
11、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2、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略)的用户,(略)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竞价过程中,(略)发生故障,(略)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4、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略)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略)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略)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略)故障的;
2、起始价、加价幅度、(略)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六、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第一年租金。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略)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价)人竞得(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直接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同时,本次交易项目作流标处理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因竞价保证金处置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九、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略)
竞得人于2024年10月15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略)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略)
十、履约保证金约定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一、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本次交易结束。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1、场地仅限用于放置陪护床智能柜,每个场地可放置一组柜机,且每组柜机最多允许放置48张陪护床。
2、竞得人提供陪护床智能柜并全权负责陪护床智能柜的日常运营、维护,并自行承担所有的硬件投入和软件开发费用,负责开发运营陪护床智能柜小程序及设备管理后台,并负责定期升级更新。
3、陪护床智能柜要求必须支持微信:(略)
4、承租期内,竞得人负责陪护床智能柜的安装、调试,并每月定期一次对陪护床智能柜及陪护床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确保陪护床智能柜及陪护床的正常使用。
5、(略)病人、家属和职工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开通客服热线,负责处理客户投诉、报修等问题。(略)及病人的投诉、应急需求,竞得人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妥善解决。若超过时间未解决的,每超过1天扣(略)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需在扣罚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超过5天未解决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与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6、陪护床租用价格不得高于每小时1元,租赁开放时间为17:00至次日7:00((略)管理需要调整)。租赁期间价格如有变动,须经过出租方同意,如竞得人擅自改变价格,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竞得人须为出租方提供配套的板凳(或座椅)(略)病房内家属休息使用,提供的数量等于提供的陪护床数量,具体产品款式双方协商确定,如竞得人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满足,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8、未经出租方批准,陪护床及智能柜设备上不得投放经营广告或进行其他项目宣传,如竞得人擅自投放经营广告或进行其他项目宣传,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场地租赁期间,竞得人可购买有效的商业保险,若因陪护床智能设备、陪护床质量问题及自身经营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0、竞得人保证在上述场地智能柜放置运行过程中,具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环境保护等标准,出租方不承担因智能柜出现质量、消防安全问题等产生的任何后果。
11、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竞得人违法或违规经营,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12、竞得人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转包、转让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增加点位;若竞得人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3、竞得人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略)正常工作。
14、竞得人应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偷盗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由竞得人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5、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竞得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6、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交还场地。
(略)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略)
(略)
2024年9月14日
合同格式
场地租赁合同
(略):CQ24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略)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场地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
第二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三条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租赁方式:(略)
1、租赁权取得方式:(略)
2、租赁期限: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止。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标的以年租金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民币(小写)¥.00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略)
第五条双方约定事项
十二、有关问题说明
1、场地仅限用于放置陪护床智能柜,每个场地可放置一组柜机,且每组柜机最多允许放置48张陪护床。
2、乙方提供陪护床智能柜并全权负责陪护床智能柜的日常运营、维护,并自行承担所有的硬件投入和软件开发费用,负责开发运营陪护床智能柜小程序及设备管理后台,并负责定期升级更新。
3、陪护床智能柜要求必须支持微信:(略)
4、承租期内,乙方负责陪护床智能柜的安装、调试,并每月定期一次对陪护床智能柜及陪护床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确保陪护床智能柜及陪护床的正常使用。
5、(略)病人、家属和职工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开通客服热线,负责处理客户投诉、报修等问题。(略)及病人的投诉、应急需求,乙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妥善解决。若超过时间未解决的,每超过1天扣(略)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扣罚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超过5天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与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6、陪护床租用价格不得高于每小时1元,租赁开放时间为17:00至次日7:00((略)管理需要调整)。租赁期间价格如有变动,须经过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改变价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须为甲方提供配套的板凳(或座椅)(略)病房内家属休息使用,提供的数量等于提供的陪护床数量,具体产品款式双方协商确定,如乙方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满足,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8、未经甲方批准,陪护床及智能柜设备上不得投放经营广告或进行其他项目宣传,如乙方擅自投放经营广告或进行其他项目宣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9、场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购买有效的商业保险,若因陪护床智能设备、陪护床质量问题及自身经营原因所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10、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智能柜放置运行过程中,具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法规,环境保护等标准,甲方不承担因智能柜出现质量、消防安全问题等产生的任何后果。
11、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乙方违法或违规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转包、转让场地使用权,不得随意增加点位;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3、乙方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略)正常工作。
14、乙方应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偷盗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乙方需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承租期满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一次性退还。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16、租赁期满,乙方需无条件交还场地。
第六条产权交易中介服务费
(略)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略)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略)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略)
第七条交割
甲方应于2024年月日下午4点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无须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以后租金的,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乙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但中途自行终止合同的,已交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鉴证方:(略)
2024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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