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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1.4万亩)枣园镇第二、三、四、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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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1.4万亩)枣园镇第二、三、四、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
(略)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1.4万亩)枣园镇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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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
(略)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1.4万亩)枣园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约864.55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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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陆庄华
(略)工程措施,投资约155.71万元。
第三标段:北砚台岭等工程措施,投资约110.49万元。
第四标段:杜家庄村等工程措施,投资约119.60万元。
第七标段:农田输配电工程,投资约93.38万元。
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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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
6.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二、三、四标段:
(1)拟承建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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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七标段:
(1)拟承建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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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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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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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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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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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提交。
(略)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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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略)(略),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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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要求,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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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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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日期:2024年10月8日上午09:00时。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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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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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网(
(略).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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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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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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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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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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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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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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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异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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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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