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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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校园场所文化设计与建设服务(二期)更正公告有效期:
(略)至
(略)
撰写单位:
(略)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校园场所文化设计与建设服务(二期))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2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采购需求有所调整完善,故本项目暂停,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14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略)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略)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
(略)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略)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略)相关通知。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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