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梅山(南京)
(略)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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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林德梅山(南京)
(略)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
(略)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342万元
建设内容: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对1999年投产的现有四根埋地管道(D325×10氧气管、D219×8氮气管、D73×6氩气管、D273×8水管)进行更换,每根管道总长度均约1km,4根管道总长度约4km。拟采用全面开挖施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焊接烟尘及切割粉尘、管道吹扫、试压废气以及防腐废气,将对周围的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通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其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控制在接受范围内。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吹扫废水、碰头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梅府村内现有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管道试压废水、吹扫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低,
(略)洒水抑尘;碰头废水直接用罐车运至林德梅山(南京)
(略)现
(略)作为冷却塔补水使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沿线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行、焊接噪声、吹扫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施工单位:
(略)
营运期: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不新增营运期废水,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排放。项目管道均为埋地敷设,且运输物料为氧气、氩气、氮气,均不易溶于水,营运期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输送过程中无泵站等噪声设施,因此营运期不会对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考虑氧气泄漏时,与沿线的易燃物形成火灾或爆炸风险;易燃物包括伴行管道、附近管道中介质(天然气等)、
(略)两侧企业金属焊接等机加工火花、
(略)上车辆柴油等,项目管道氧气泄漏并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风险影响。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
(略)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林德梅山(南京)
(略)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
(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阅《林德梅山(南京)
(略)厂外埋地管线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向建设单位:
(略)
链接:https://
(略)_QKRFchbw提取码:oli0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
(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联系地址:
(略)
环评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对于
(略)服务电话:
(略),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
(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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