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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体育工作二大队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第二次)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青海 - 西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略)(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青海宇建竞磋(服务)(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青海省体育工作二大队食堂食材及生活用品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略)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包1、牛羊肉类采购;包2、大肉、禽类、水产采购;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
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略)
5、经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
包1:投标人为定点屠宰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人为食品经营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须提供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
包2:投标人为定点屠宰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人为食品经营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屠宰企业的《定点屠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产品为清真食品的须提供食品具有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
(注:水产无需提供定点屠宰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获取:(略)
2024年09月18日至09月2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略)
(略)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箱:(略)
获取:(略)
现场购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略)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略)A座14层1144室
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略)支行
收款人
(略)
(略)
(略)(略)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于《(略)》;2、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青海省体育工作二大队纪委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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