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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泵站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略)
中洲泵站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08月31日发布
的图纸作废)。(略)“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2024年08月31日发布的清单作废)。(略)“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实力的子要素(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如下:
(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略)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类似工程业绩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应同时附上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无虚假业绩承诺书;④(略)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略)
其中:
(1)施工合同。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略)
(4)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略)
(5)无虚假业绩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条款,未提供承诺书的,业绩不予确认。
(6)(略)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略)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略)应当载明竣工验收日期且投标文件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应签署竣工验收日期,否则其业绩不计。
(7)(略)(适用于(略)域外完成的业绩)(略)(适用于(略)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8)满足招标工程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指有体现“市政排水管道工(略)政排水管道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洲泵站至前场水质净化厂调水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技术规范”中“(略)钢管和球墨铸铁管”的“每支管材的有效长度为3米”修改为“每支管材的有效长度为3米或4米,管材采购前需报代建及建设单位:(略)
五、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14日
招标代理:(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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