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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佳汇华拍卖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9-14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22日08:00(延时除外)(略)公开举行应收账款债权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如下:
标的名称:(略)
拍卖债权:(略)债权
拍卖债权总额:20000万元
债权转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
三、展示地点:(略)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略)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略)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略)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八、竞价方式:(略)
九、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竟买人须在成交之时起1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十一、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略)咨询。
(略)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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