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
(略)孵化能力开发项目(包2-基于5G系列技术
研发应用的融媒理论指数应用研究)_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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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孵化能力开发项目(包2-基于5G系列技术研发应用的融媒理论指数应用研究)于
(略):00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包2-基于5G系列技术研发应用的融媒理论指数应用研究:
第一中选候选人:中国传媒大学,不含税总价6000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636000.00元
,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所有采购包均已完成评审,因项目存在兼投不兼中,中选人根据原则最终确定。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
,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了本
次评审工作。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略):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
(略)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
(略)
1、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异议受理渠道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
(略)
异议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
(略)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
(略)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
(略)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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